本辦法所稱互聯網產業發展專項資金(以下稱專項資金)是指根據《若干意見》安排的,支持互聯網產業發展的專項資金。
(一) 實施互聯網產業專項資金天使投資管理。
(二) 設立互聯網產業風險投資基金。
(三) 鼓勵銀行支持互聯網企業融資。
(四) 引進行業龍頭企業。
(五) 培育重點企業。
(六) 人才引進和培育。
(七) 互聯網創新創業基地和互聯網眾創空間扶持。
(八) 支持互聯網創新創業活動。
(九) 支持園區提供配套服務設施、公共服務平臺建設和項目產業化。
(十)《海南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鼓勵軟件產業和電子信息制造業發展的實施意見》規定的相關內容,專項資金給予配套支持。
(十一)信息基礎設施補貼。
(十二)促進電子商務發展獎勵扶持。
申請專項資金支持的企業、機構(不含非盈利組織)應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一) 納入我省互聯網企業基本數據庫;
(二) 在我省內登記注冊為法人機構并申報納稅;
(三) 根據行業主管部門要求定期上報統計報表;
(四) 遵紀守法,依法納稅;
(五) 財務管理制度健全,企業正常發放職工工資。
申請專項資金扶持的企業、園區和創新創業基地(眾創空間)運營主體、社會團體等單位,應提供如下材料:
(一)資金申請報告或資金項目申請說明(內容根據申報類別明確);
(二)項目單位基本情況,包括單位名稱、性質、人員構成情況等;企業主營業務、資產、主要研發人員情況以及擁有的專利、版權等知識產權等,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上一年度企業財務報表(包括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以及報表附注);
(三)項目單位證明材料復印件(驗原件),包括在我省注冊企業的營業執照(非盈利組織不需提供),互聯網金融類企業還要提供行業主管部門頒發的金融許可證、法人許可證或業務許可證;
(四)項目單位近3年獲得財政支持資金情況說明;
(五)項目單位對申報材料真實性負責的聲明;
(六)其他所需材料。
根據專項資金扶持類別,每年可集中安排3輪申報和審批工作,其程序為:
(一)發布申報通知。省工業和信息化廳會同省財政廳印發本年度專項資金項目申報通知,并在相關部門門戶網站上公開。
(二)組織項目申報。申報單位從網上申報系統申報。
(三)申報資格初審。各市縣(含洋浦經濟開發區,下同)工信主管部門或受委托的第三方機構對申報單位或申報項目進行網上初審,并出具企業及項目推薦匯總表加蓋公章后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四)申報資格復審。省工業和信息化廳或受委托的第三方機構結合初審意見,對申報單位和項目進行網上復審后,通過網上申報系統發布申報資格審核結果。
(五)正式申報。通過申報資格審核的單位,按申報方向的有關要求編制相應的紙質申報材料,提供相應的附件材料,向單位工商注冊所在市縣政府政務服務中心窗口提出申請,同時將有關材料電子版上傳至網上申報系統;市縣政府政務服務中心窗口暫不具備受理條件的,報送市縣工信主管部門。市縣工信主管部門、財政部門初審后,出具正式推薦匯總表,將匯總表及企業申報紙質材料統一報送至省政府政務服務中心省工業和信息化廳行政審批窗口。
(六)專家評審。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或受委托的第三方機構負責組織專家評審,省財政廳參與評審工作。
(七)結果公示。省工業和信息化廳會同省財政廳根據專家評審結果,共同擬定項目支持計劃和資金安排意見,在相關部門門戶網站上公示不少于5個工作日。如公示有異議,省工業和信息化廳會同省財政廳審查核實,并根據核實情況修訂項目資金計劃。
(八)審批。公示無異議后,省工業和信息化廳會同省財政廳將項目支持計劃和資金安排意見報省政府審定。
(九)下達資金。經省政府批準后,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財政廳聯合下達資金使用計劃。省財政廳根據使用計劃,將專項資金一次性撥付給項目單位所在市縣財政部門。市縣財政部門收到資金后,按程序會同市縣工信主管部門撥付給項目單位。
專項資金采用天使投資、風險投資、貸款貼息、風險補償、事后補貼獎勵、購買服務等方式對項目予以支持。
1、企業(單位)收到專項資金應該??顚S?、專賬核算,并主動接受工信、財政、審計、監察等部門的監督檢查。獲得專項資金扶持的在建項目實行項目單位責任制,項目單位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負責項目的籌劃、籌資、建設、運營等,并按要求向市縣工信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報送資金使用情況和項目取得的社會、經濟效益等情況(包括納稅、解決社會就業情況等)。
2、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財政廳要加強專項資金的監督管理,對專項資金的撥付使用情況及項目實施情況進行不定期監督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