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變更
一、業務詳情
商標變更,是指變更注冊商標的注冊人、注冊地址或者其他事項。申請人變更其名義、地址、代理人,或者刪減指定的商品的,應當向商標局辦理變更手續。根據《商標法》四十一條規定:"注冊商標變更注冊人的名義、地址、刪減指定的商品或者其他注冊事項的,應當提出變更申請。"如果要改變注冊商標的文字、圖形、則應當重新提出商標注冊申請,按新申請商標對待,不能稱為商標變更。
二、流程及文件
商標變更整個流程約需6—8個月時間。
商標變更應提交的文件:
(一)地址變更需要提交的材料
1、委托書(委托方蓋章或簽字);
2、申請書(委托方蓋章或簽字);
3、地址變更后營業執照復印件。
(二)名義變更需要提交的材料
1、委托書(委托方蓋章或簽字);
2、申請書(委托方蓋章或簽字);
3、名義變更后經申請人蓋章或者簽字確認的主體資質證明文件復印件;
4、相關部門出具的變更證明原件。如:變更企業名稱的,需出具工商部門的《名稱變更通知》,變更地址則不用出具。
三、常見問題
1、申請商標變更需要注意的事項有哪些?
變更商標注冊人名義或者地址的,商標注冊人應當將其全部注冊商標一并變更,沒有一并變更的視為放棄變更申請。
2、商標變更成功后,會重新下發商標證書嗎?
商標局會下發《商標變更核準證明》,此文件須同原商標證書一并使用,不再下發新的證書(但申請人可申請補發商標證書,此時,商標證書的信息為最新版)。
3、我有好幾個商標,這次只變一個,其他的不變可以嗎?
不可以。按照商標局的規定,商標變更必須是一并變更。也就是說,有幾個商標就需要變更幾個商標,否則的話商標局會將變更材料不予受理。
四、商標變更證明樣板